汽车险种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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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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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险种一览
汽车保险是承担机动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具体险种有:
◆主险 a车辆损失险
b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 a全车盗抢险
b车上责任险
c无过失责任险
d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e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
f车辆停驶损失险
g自燃损失险
h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i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附加险
盗抢险: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保险车辆。此种情况需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包括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无过失责任险:指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虽然保险车辆无过失,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的规定,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10%的经济补偿。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如被保险人为抢救伤员等已经支付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亦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的10%及10%以上的赔偿责任加免赔金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如在使用过程,投保车辆所载货物掉落致使其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依照“车载货物掉落责任保险”进行赔偿。
车上货物责任险:如果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施救、保护费用,可由保险公司依据“车上货物责任保险”为投保车辆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因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对于从事专业营运的大型客货车辆以及营运出租轿车,由于肇事后修车耽误营运,间接损失较大,是有必要投保的。
自燃损失险: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该险种负责赔偿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失。当您自己为车辆加装了制冷、加氧设备、清洁燃料设备、CD及电视录像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不是车辆出厂所带的设备时,应考虑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否则,这些设备因事故受损时,即使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
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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